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我市的报销办法为:凡在我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在用血报销时,持献血证(原件)、用血发票(原件)、用血当日的费用清单、身份证;配偶报销时持献血证(原件)、用血发票(原件)、用血当日费用清单、结婚证或户口本、用血人与献血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用血报销时,献血证(原件)、用血发票(原件)、用血当日费用清单、户籍证明或户口本、用血人与献血人的身份证,到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办理用血报销手续。
特别提醒:①发票公章必须字迹清晰;②如果发票未标明输血费用,请所在医院注明输血费用,并加盖公章;③要确保身份证与用血发票名字一致;④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办理。⑤公交1、2、31、41、4、117、118、114、101、110等多条线路均可到达,在骨科医院站点下车。
咨询电话:5300115 8008601115
地 址: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509室